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将组织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协会秘书处将积极支持、配合会员单位做好申报工作。
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
2018年2月13日
项目申报具体内容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重点方向,从提升服务供给、加快服务创新和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着力,通过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激发各方积极性,加快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积极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试点示范项目由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各申报组织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示范项目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和治理经验,推动信息消费健康良性发展。试点示范内容包括5类领域10个方向。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6个(若推荐项目超过规定数量上限将默认按顺序选取)。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对《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根据审核意见或咨询评估报告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并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
请各有意向会员单位于3月1日前,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以邮件形式报送至协会,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陆珂玮
电话:021-61859878
邮箱:lkw@sfia.org.cn